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于晗】

当前,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市场也出现了一系列谣言,诸如数字人民币不能购买黄金和兑换外汇、数字人民币侵犯用户隐私等。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对上述传闻进行了回应。

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实物人民币1:1兑换。也就是说,纸钞和硬币能买的东西,数字人民币都能买。纸钞和硬币能买黄金和兑换外汇,数字人民币同样也可以。

对于“数字人民币侵犯用户隐私”,穆长春表示,这是“不实说法”。数字人民币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在现行电子支付工具中是等级最高的。

他指出,首先,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在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不会因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同时,可控并不意味着控制和支配,而是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这是维护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将为公众提供体验更好、更加安全的支付服务起到积极作用。”穆长春强调。

此外,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要求的有效落实,穆长春指出,下一步,数字人民币要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作出四项相应安排。

一是建立信息隔离机制。明确运营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运营业务的独立性,并通过设立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隔离机制和使用限制,规范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使用。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需要建立健全客户信息保护内控制度和客户信息保护监测工作机制,只有在可能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违法犯罪交易时,才能申请获取相关客户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及监测,以履行“三反”义务。二是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只有法律授权的有权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才能够查询、冻结、扣划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否则运营机构有权予以拒绝。三是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规处理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运营机构采取处罚措施,强化监管。四是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结合FATF的相关原则和数字人民币的特点,研究并适时出台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规定。

穆长春称,数字人民币还将强化科技应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数字人民币监管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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