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Aligarh

  9月29日,国家外汇买卖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买卖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外汇买卖违法事例的情况通报。此次申明情况通报10起众所周知事例,牵涉10家商业银行办理手续的对内贸易结算借款、境内外间接股权投资对内拉盖、进出口、服务项目对内贸易等销售业务。《中国证券报》本报记者注意到,情况通报的这10起均为违法办理手续资本金流出销售业务事例。

  具体来看,情况通报显示,10家商业银行均已尽审核责任,牵涉的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办理手续内三等亲贷、违法办理手续对内贸易拉盖、违法办理手续境内外间接股权投资拉盖、规办理手续在岸转卖买卖对内拉盖、违法办理手续服务项目对内贸易上恩支出、违法办理手续利润汇款、违法办理手续进出口结售汇、违法办理手续预付欠款等。其中,最高处罚数额达4266.16多万元。

  外汇买卖局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本报记者则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买卖条例》及有关外汇买卖管理法规,商业银行在办理手续结汇及外汇买卖国际收支销售业务时,应当遵循“介绍顾客、介绍销售业务、尽调审核”原则,查证顾客背景,介绍买卖目的和性质,对买卖银行专用的准确性及与外汇买卖国际收支的连续性进行合理审核,及时报告问题销售业务。

  “2021年,外汇买卖检查和职能部门依法对商业银行各类外汇买卖违法行为处牟晓翼1.78亿元人民币。商业银行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已尽调审核、违法提供更多对内贸易结算借款、违法办理手续外汇买卖资本金收款和结汇等销售业务。”上述有关人士则表示,为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外汇买卖销售业务合规性经营方式水准,加强提示教育工作力度,现申明情况通报一批商业银行违法众所周知事例。

  该有关人士则表示,下一步,外汇买卖局将认真贯彻全党、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提升对内贸易股权投资双边水准的与此同时,加强外汇买卖监督与检查和,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创新安全。一是密切关注对内贸易结算资本金流动形势变化,加强对重点项目主体、重点项目渠道、重点项目销售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与检查和工作力度,从宽从快严肃查处虚假煽动性买卖。二是对地下当铺、对内贸易结算赌徒等外汇买卖违法案件“以案追究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严肃查处商业银行为非法金融创新活动提供更多对内贸易结算通道或服务项目的行为。三是在防范风险与此同时,指导商业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买卖双边政策,营造良好引进外资环境,让更多严格执法经营方式的民营企业真正享受更为民服务项目。

  (编辑 何帆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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