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推广的公众号你会不会关注?里面的“充值返佣”你会不会相信?短视频平台日益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然而视频和直播带来的巨大流量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他们开始通过“主播”“网红”为诈骗活动引流。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对使用这种新型诈骗手段的诈骗团伙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付某、戴某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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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红”主播推广公众号

  茜茜(化名)是一名“00后”,喜欢在抖音平台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点滴,因为发布的视频内容相当有趣,又有着浓厚的生活气息,在一段时间后,账号上积累了十几万的粉丝。有了一定的热度后,茜茜开始通过直播带货来赚取生活费。

  今年3月,一个微信昵称叫“汐流”的人通过茜茜账号留下商业合作联系方式,添加了她的工作微信号,对方表示希望她能够推广一个名为“凯达里科技”的微信公众号,直播推广费会按照她直播时的真实观看人数进行结算。同时,对方还宣称,只要是她的粉丝,在关注公众号后,完成里面的任务就可以赚取零花钱。在按照对方的指引进行尝试后,茜茜确实领到了几块钱,她也放了心。

  两次直播推广后,根据直播间的实时人数累计,茜茜得到了600元的推广费。但是,当她打算在直播时再一次推广时,却接到了多位粉丝的私信,有的粉丝说,自己在她推荐的微信公众号内损失了不少钱。了解到这一情况,茜茜立刻停止直播推广,并尝试和“汐流”进行联系,却发现被对方拉黑了。

  “充值返佣”任务是圈套

  同样在今年3月,直播爱好者郑先生在快手观看主播直播时,被推荐关注公众号“三歌科技”,通过完成该公众号派发的任务,确实领到了5块钱。后来,照着公众号的要求,他又下载某聊天APP,继续完成点赞任务,这次,郑先生也同样得到了好处费。

  因为之前的任务比较简单,且每次都有收入即时到账,郑先生放松了警惕,在客服极力推荐下,选择了利润更高的“充值返佣”任务。他根据对方发送的链接,下载了“龙信商城APP”,通过抢单充值获得返佣。在对方的辅导下,郑先生很快熟悉了操作。

  在多次成功提现的情况下,郑先生逐步相信,对方确实正在开展优惠活动,自己可以借此机会薅上一波“羊毛”。但是,随着充值金额加大,郑先生发现APP布置的任务难度越来越高,不可能完成,且不做完任务连本金都不能提现。郑先生感觉被骗,即向警方报案。

  这两起案件,涉及的“网红”直播间、被骗的粉丝以及推广的微信公众号都不同,但是在对案件梳理后,办案人员发现,无论推广的是什么公众号,最后都指向了“龙信商城APP”,而负责联络“网红”直播推广的都是付某、戴某两人。

  在警方对诈骗团伙展开调查的同时,也将诱导“网红”主播为诈骗团伙“带货”的付某、戴某抓获。

  到案后,付某、戴某交代,2021年2月,他们添加了“大狗”“阿Q”(另案处理)等人的微信,承接了诈骗活动的推广任务。根据“大狗”的要求,两人去快手、抖音寻找主播,有偿推广他所提供的公众号。根据事先约定,主播推广费会按照直播间人数的1.5倍计算,而付某二人推广的微信公众号,每增加一个关注人数,两人就可以获得55元。

  同年5月,根据“大狗”的要求,付某与吴某(另案处理)还到福建某地租赁窝点,招募下线人员从事推广公众号的活动,两人及招募的人员均以外号相称,相互不知道真实姓名。窝点运行不久,当月就被公安机关捣毁。

  经查,有多名被害人在观看直播后,添加了相应微信公众号并按照公众号要求下载各种软件,但抢单充值后却无法提现。戴某和付某分别通过增加关注数结算获利约3万元、5万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家想“赚零钱”的想法,诱骗“网红”为犯罪活动引流,并设下圈套,诱骗被害人一步步放松警惕,不断加大充值金额,最终血本无归。大家在刷抖音、快手,以及支持自己喜欢的博主带货时,要多留个心眼,特别是面对游戏、微信公众号、APP推广,更要多注意鉴别是企业的推广活动还是犯罪团伙设下的骗局。同时,检察官也要提醒那些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的人,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为犯罪活动引流,即便没有直接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顾家奇